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258.启5:2.“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内在或深深流入天使和世人的思维,以及调查。宣告的“一位天使”在灵义上是指主,因为一位天使不会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主来宣告和教导,但仍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经上说“强有力的天使”,是因为他用能力行事,用能力宣告的事会从内在或深深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带着能力或力量、活力。它也表示调查,因为如经上接下来所说的,天使问:“有谁配打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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