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196.“我的新名”表示唯独对主的敬拜,与不存在于前教会中的新事物。“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可参看AR 81节),故此处表示唯独对主的敬拜,与不存在于前教会中的新事物。在新教会,唯独主受到敬拜,这一点从启示录(21:9, 10)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这个教会有新事物,这一点从启示录(21:5)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因此,这就是要写在他们上面的“我的新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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