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揭秘启示录 #136

136.启2:21.

136.启2: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表示那些已经确认该教义的人不从中退出,尽管他们在圣言中看到反对它的话。“悔改淫行”在此表示停止歪曲圣言,或从中退出。他们看见反对他们教义的话,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要避开邪恶、实行良善;还说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没有行为或作为的信心是死的,是属魔鬼的。但若要问,他们歪曲了圣言的哪个部分,或他们以哪种方式对圣言属灵地犯下了淫乱罪?答案是,他们歪曲了整部圣言,因为整部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教义;事实上,主说,一切律法和先知都系于关于这两种爱的诫命(马太福音22:40)。圣言里面也有信之教义,然而却没有这种信的教义,而是有爱之信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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