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88.神虽然作为神性真理降临,但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这一点从主的成孕明显看出来;对此,经上说:
至高者的能力荫庇马利亚。(路加福音1:35)
“至高者的能力”是指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一些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父与祂为一,以及其它经文。“父”是指神性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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