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672.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都能看到,在洗澡时洗脸、洗手、洗脚,或洗四肢,甚至洗整个身体,只不过是洗去污垢,使人的形体在世人面前看起来干净。谁不明白,这样的洗涤不会进入人的灵,也不会使它同样干净?因为任何小偷、抢劫者和强盗都可以洗自己,直到皮肤闪闪发光;但这会洗掉偷、抢、盗的性情吗?难道不是内在流入外在,并产生它的意愿和理解力所追求的结果,而不是外在流入内在吗?后者是反常的,因为它违反秩序;而前者是正常的,因为它符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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