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真实的基督教 #355

V.没有仁爱的信仰不

V.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

355.当今教会将信仰与仁爱分离,因为它教导,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的行为,因此仁爱不能与信仰结合,因为信仰来自神,而仁爱只要以行为来表达,或在行为中成为实际的,就来自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很明显地看出来;但当基督教会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的神性归于每个位格时,这种分离和分裂就被引入基督教会。但下一章将清楚说明,既不存在没有仁爱的信仰,也不存在没有信仰的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但在这里,为了铺平道路,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

(2)也能为自己获得仁爱。

(3)以及两者的生命。

(4)然而,信仰,仁爱,或两者的生命,都不来自人,只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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