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圣治 #82

82.⑷正是通过这两

82.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主教导我们: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5, 7)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再生或重生,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和仁,也不知道何为信。人若不知道何为爱和仁,就不可能知道何为信,因为仁和信构成一体,就像良善和真理,以及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思维一样。关于这种结合,可参看《圣爱与圣智》(427-431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13-24节),以及本书前面部分(3-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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