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306.从此处所给出的关于天堂和地狱的观念可以看出人的心智是何性质,因为如前所述(296, 299节),人的心智或灵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也就是说,它的内层仅仅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被划分为属和种,正如天堂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社群,并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主按着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方式来掌管情感和思维。人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5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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