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248.至此,我已经解释了前面(236节)所列举的例子,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就是推理者会利用取自圣言的这些例子来确认反对圣治。因为如前所述,这种人无论看见、听见或读到什么,都能拿来当作反对圣治的论据。然而,很少有人拿圣言经文来确认反对圣治;许多人都是拿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事来如此行,如237节所列出的那些事;现在,我以同样方式解释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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