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圣治 #203

203.因此,既然每

203.因此,既然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并照他的生命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既然天堂和地狱都必须存在于一个使它们行如一体的形式中,如前所述,既然人只能在这个形式中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那么可推知,整个世界的人类都在主的看顾之下;每个人,从婴孩直到生命结束,在最细微的事上都被主引导,并拥有一个已预见并准备好的特定地方。

由此可见,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在最小的细节中,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而为自己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人对这种普遍圣治一无所见,即便看见了,在他眼里,它也只是像一个过路人看见房子在建造时散落的一堆堆建筑材料;而主看见的,却是一座宏伟的宫殿正在不断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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