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185.获知这一事实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人死后在灵界的状态。在那里,在那些曾在物质界变得强大富有,但在其强大富有中只关注自己的人当中,大多数人一开始谈论神和圣治,就好像他们从心里承认它们。但那时,他们因清楚看见圣治,并从中看到自己的最终命运,也就是说,他们要下入地狱,于是就联合那里的魔鬼,然后不仅否认神,还亵渎神,最后陷入如此疯狂,以至于承认更强大的魔鬼为他们的诸神;他们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也成为诸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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