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150.启示或光照是圣灵的属性,它虽从主存在于人里面,却仍须通过作为媒介的灵人和天使实现。不过,这种居间调解的性质无法描述;只能说,天使和灵人决不能凭自己启示人,因为他们同样是人,也要被主启示;由于他们同样被启示,故可知,一切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启示之所以通过作为媒介的天使或灵人实现,是因为处于启示状态的人被置于接受的启示比其他人更多的天使和灵人中间,这些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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