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3

Life93.由于人

Life93.由于人的这种自我或自我中心构成他生命的主根,所以显而易见,若不拔除这根,植入新根以取代之,一个人会成为哪种树。他会成为一棵腐栏的树,论到这树,经上说:它必被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7:19)。这根不会被除去,新根也不会取而代之,除非这个人看到构成这根的邪恶对他的灵魂是有害的,并因此想要逐出它们。然而,由于这些邪恶属于人的自我或自我中心,因而给予他快乐,所以他若不反对他的意愿,面对抗争或反对,因而若不通过战斗,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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