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Life3.凡拥有宗教的人都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受到诅咒,这是由于天堂与从圣言知道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有死后生命之人的结合。与天堂的这种结合就是这种普遍感知的源头。因此,在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亚他那修信经》的末尾,关于三位一体的以下声明也被普遍接受:耶稣基督为救我等而受难,升天,坐于全能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时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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