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5

Life105.由于

Life105.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个交代,并照它们受报应。因为主说:

人子要来临,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并且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如果人里面没有这种回应的能力,就可能有这种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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