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

Life1.凡拥有宗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Life1.凡拥有宗教的人都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受到诅咒;因为他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仅对神,也对邻舍思想善事;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则不然。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凡他喜欢的,他不仅愿意去做,还愿意去思想。我们之所以说,生命在于行善事,是因为行善事与思想善事行如一体。这两件事若不在一个人里面行如一体,就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有必要在下文解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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