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12.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最后的审判带来交流的恢复之后,人们就能被光照和改造。这意味着他们能理解圣言的神性真理,接受他们所理解的,并保持他们所接受的,因为横亘在中间的障碍已经清除。因此,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过去后,约翰说:
他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又看见圣城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他听见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1-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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