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2

Faith32.我还

Faith32.我还需要解释一下信是如何从仁中得以形成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属灵心智;属世心智是为了世界,属灵心智是为了天堂。一个人在避开并憎恶如罪的邪恶之前,在理解力方面处于这两个心智,在意愿方面则不然。当他避开并憎恶如罪的邪恶时,他的属灵心智在意愿方面也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来自天堂的属灵之热便在意愿从它流入属世心智。这热本质上就是仁爱,它给属世心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带来生命,并从它们当中形成信仰。此处的情形就像一棵树:除非热从太阳流入,并与光结合,如春天里的情形,否则这树不会接受植物的生命。人复活得生命和一棵树的生长之间在这方面有一个完全的相似性,即:树受尘世之热影响,人受天堂之热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主常把人比作一棵树。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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