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Faith20.由于仁是对邻之爱,所以现在说一说什么是邻舍。就属世意义而言,邻舍是指集体和个体的人。集体的人是指教会、我们的国家和社区;个体的人是指我们的同胞,在圣言中被称为“弟兄”和“同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邻舍是指良善;由于良善在于功用,所以邻舍在属灵意义上是指功用。每个人都必承认,功用就是属灵的邻舍。因为谁会爱一个仅仅作为一个人的人呢?我们爱他是因为他里面赋予他品质的东西,因而是因为他的品质,因为这才是这个人。我们所爱的这种品质就是功用,被称为良善;因此,这就是邻舍。由于圣言在核心上是属灵的,所以就它的属灵意义而言,爱良善就是爱邻舍。
(二)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只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
Faith13.刚才说了什么是信,现在说说什么是仁。就其起源或初始而言,仁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于良善热爱真理,所以对良善的情感会产生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它产生对真理的承认,也就是信。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对良善的情感就逐渐取得形式或显现,并变成仁。这就是仁从它的起源,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通过信,也就是对真理的承认,到它的最后目的,也就是仁的逐步发展。最后的目的就是行动。由此可见,爱,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如何产生信(信与对真理的承认是一回事),并通过这信产生仁(仁与通过信作工的爱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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