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838

838.因此,让每个

838.因此,让每个人都警惕这一异端,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称义;因为一个处于这种异端,并且直到临终都没有完全从中退出的人,死后就与地狱的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因为论到“山羊”,主没有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他们之所以没有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凭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的罪责;基督的功德通过信仰被归算给我;我与天父和好了,我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的儿子立刻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通过唯信使人称义;除非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否则凡人就无法得救。因为神的儿子受十字架的苦难,并成全律法,若不是为了除去我们过犯的诅咒,还能有什么其它目的呢?”他们对自己说这些和许多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任何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唯信无非是一种知识或认知的信仰,本身是一种历史信仰,因而只是知识或科学。事实上,它是一种死的信仰,生命或灵魂不会进入死的信仰,除非这个人直接靠近主,并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是良善本身;对此,以赛亚书上如此说:
祸哉,担着罪孽的犯罪民族,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是我们的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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