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697

697.启16:11

697.启16:11.“又因自己的疼痛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表他们因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的内在虚假与邪恶所产生的抵触而无法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否认或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571,582节);“疼痛”表示承认它的痛苦,如前所述(696节),因而表示由内在虚假所产生的抵触,因为抵触就是一种痛苦。“疼痛”或“痛苦”论及虚假;“疮”表示内在邪恶,如前所述(678节);由于内在邪恶与虚假源自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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