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688

688.“现在你给他

688.“现在你给他们血喝。这是他们所该受的”表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唯信的人已被允许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被歪曲的真理中吸收生命。“喝血”表示不仅歪曲圣言的真理,还从被歪曲的真理中吸收生命;因为凡喝的人都归为己有,并吸收了。经上之所以说“这是他们所该受的”,是因为那些接受唯信,并照之生活的人在生活上陷入邪恶,邪恶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一切;论到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此处经上说“这是他们所该受的”,如同世人说恶有恶报。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圣治,可参看前文(6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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