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666.“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祂是圣言,真理和启示。关于唯独主是神圣的(参看173节);被称为“圣”的,正是神性真理(173,580节);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而主就是神性真理,还由于神性真理进行属灵地启示,它就是天上的光,不过是从主来的,故“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就表示主是圣言,真理和启示。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进行属灵地启示,所以才说圣言是由耶和华通过圣灵口述的,并且圣灵启示、教导人;但是,谁不知道神是全在,神圣事物从祂发出,不知道祂在哪里被接受,祂就在哪里启示人?谁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圣灵并非凭自己而成为一位神,有别于耶和华或主,如同一个位格有别于另一个位格?事实上,圣灵就是耶和华或主自己。凡承认神性全在的,也会承认这一点。在圣言中,“圣灵”是指主的神性生命,因而是指祂自己;具体是指祂的智慧生命,也就是所谓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0-53节)一书,那里通过圣言说明了这一点。主就是圣言(参看约翰福音1:1,14);祂是真理(约翰福音14:6);祂是光,因而是启示(约翰福音1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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