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665

665.启15:4.

665.启15:4.“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表唯独祂要被爱和敬拜。“敬畏神”表示爱祂;“荣耀祂的名”表示敬拜祂。“谁敢不”和“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唯独祂被爱和敬拜。“敬畏神”就是爱祂,因为害怕做违背祂的事,这种怕或敬畏就在一切爱里面(参看527,628节)。“荣耀祂的名”是指敬拜祂,因为“耶和华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81节),“荣耀”表示承认并称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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