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544.“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表那凭源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源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将要说服所有因与仁分离之信而陷入死的敬拜,并愿意信服之人的。这些话涉及新教会的教义,因为所说的“儿子,男孩”表示该教义(543节);“辖管”表示教导和指示(383节),在此表示说服那些愿意信服的人;“列族”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因与仁分离之信而陷入死的敬拜之人,因为此处论述的就是这些人;他们陷入生活的邪恶,因为当仁被分离出去时,就没有任何生活的良善,而哪里没有善,哪里就有恶。“用铁杖辖管”表示凭源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源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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