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527

527.“凡敬畏你名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表热爱主之事物的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主藉以受到敬拜的一切事物(81节);“连大带小”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着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样的敬畏,真爱就不会被赐给。所以,凡爱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悖逆主,与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背道而驰,而圣言出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它们(即邪恶)违背祂的神性本质,也就是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若人不照律法和诫命生活,祂就无法拯救人。而且,凡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就藏在一切邪恶的最深处,甚至在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世人里面。这一事实尚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敬畏神”表示热爱神的事物,是通过行出它们,不愿意做违背祂的事来热爱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你们要随从耶和华你们的神而行,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依附着祂。(申命记10:20; 6:2,13,14,24;8:6;17:19; 28:58; 31:12)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遵守我的诫命。(申命记5:29)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8:1;112:1;耶利米书44:10)
我若是父亲,我该受的尊敬在哪里呢?我若是主人,我应得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2:5;以赛亚书11:2,3)
我要赐给他们同一个心、同一条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40)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25:3;29:13;50:10;耶利米书33:9;诗篇22:23;33:8,18;34:7,9;55:19;115:11,13;147:11;启示录14:7;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并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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