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430

430.启9:7.“

430.启9:7.“蝗虫的样子”表示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表象和形像。“样子”表示他们在一个代表性形像中的表象;“蝗虫”表示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AR 424节);由于虚假与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构成一体,所以“蝗虫”也表示他们。“蝗虫”是指那些确认唯信或其虚假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那些处于唯信的长老们拥抱并亲吻看似蝗虫的人,还想邀请他们到家里去。因为在灵界,形像,也就是代表天使和灵人的情感和思维的形式,看上去就好像是活的,同样好像前面所提到的动物、飞鸟或飞行生物和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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