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426

426.启9:4.“

426.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主的圣治,即: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由此没有处于信的人外,他们不能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和感知。“有话对它们说”表示主的圣治,因为这话是从天上说的;“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能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草”表示信之真理,信之真理是首先在人里面涌现出来的东西(AR 401节);“青物”表示信的生命原则或生命力,它源于良善(AR 401节);“不可伤害任何树木”表示不能夺走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和感知;因为“树”表示在这些方面的人(AR 400节);“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仁,因而没有处于信的人;因为“额”表示爱和仁(AR 347节);“有印记”表示知道他们,并将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来(AR 345节)。
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外,那些确认唯信,直到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真正奥秘的人之所以不能从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情感和感知,是因为除了教导和传讲它们的主教外,几乎没有人理解它们。平信徒虽然听到它们,但它们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讲这些奥秘的教导奥秘的牧师本人可从以下事实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即:他自己年轻时将他的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获得它们的知识上,后来在接下来的岁月中,又把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保持它们上,并且他因它们而自视为具有非凡学问的人。那么,对简单地出于仁想到信的平信徒来说,当他听到这些奥秘时,情况必是什么样呢?由此可见,唯信称义是神职人员的信,不是平信徒的信,除了那些生活漫不经心的人外。后者从神职人员的奥秘中只获知:唯信得救;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也不能成全律法,基督为他们受难;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具有类似性质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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