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411.“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由于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许多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许多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为人凭他里面的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的”,因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而被称为“死的”;“(死于)水,因水变苦”表示因被歪曲的圣言真理;“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409节)。“苦”之所以表示被歪曲的东西,是因为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AR 410节)。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属灵生命只来自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其宗教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就被灭绝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就升到天堂,依附在这些真理上,或与它们结合的虚假则趋向地狱;因此就有了撕裂,这种撕裂灭绝了圣言的生命。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不会发生在那些没有确认它们的人身上。我曾目睹这些撕裂,并听到刺耳的声音,就像壁炉中的木头被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被歪曲的东西;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的被吃的小书卷(启示录10:9, 10)所表相同。这段经文也所表相同: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头”表示良善。这段经文同样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放在汤里,先知门徒因此喊着说,锅中有致死之物,以利沙撒面,就治好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