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385.“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表示他们将不再处于与邪恶及其虚假的争战,由此不再处于悲伤,而是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由此处于天上的喜乐。羔羊“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表示这些事,这是因为在启7:14,经上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这句话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经历过试探,与邪恶争战过的人(AR 377节);那些以后不会处于与邪恶的争战之人,就处于良善和真理,由此处于天上的喜乐。以下以赛亚书中的经文具有类似含义:
祂要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到那日,他们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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