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367.“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表示与高层天堂的交流和结合,以及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身穿白袍”表示与天堂有交流和结合(可参看AR 328节)。“手拿棕榈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因为“棕榈树”表示神性真理;事实上,每种树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棕榈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因此,耶路撒冷圣殿内外所有的墙上,以及门上,都刻着基路伯和棕树(列王纪上6:29, 32);以西结书(41:18-20)提到的新殿也一样。“基路伯”表示圣言(AR 239节),“棕树”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棕树或棕榈树”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手拿棕榈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这一点可从经上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利未记:
在住棚节,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叶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39, 40)
当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过节时,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说,奉主名来的,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 13);这些事表示出于神性真理对主的称谢。在诗篇,“棕树”也表示神性真理: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栽于耶和华家中的,必生长,他必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 13)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耶利哥是约旦河附近的一座城,而“约旦河”表示教会中的最先之物,这最先之物是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字义中的那种,所以这座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因为约旦河是迦南地的入口或第一个边界,而迦南地表示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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