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34.“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表示他能被光照的状态和地方。给约翰的启示之所以发生在拔摩岛,是因为拔摩岛是希腊的一个海岛,离迦南地不远,就在亚洲和欧洲之间;“海岛”表示距离对神的敬拜较远的外邦人,但他们因能被光照而即将接近这敬拜。“希腊”所表相同;但“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亚细亚”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教会之人;“欧洲”表示那些即将拥有圣言的人;正因如此,“拔摩岛”表示他能被光照的状态和地方。在圣言中,“海岛”表示那些距离对神的敬拜较远,但即将接近这敬拜的民族,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以乌陵荣耀耶和华,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同一先知书:
祂不扑灭,也不破碎,直到祂在地上设立公平,海岛都等候祂的律法。众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在海岛中传扬祂的颂赞。(以赛亚书42:4, 10, 12)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以赛亚书49:1)
又:
众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又: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以赛亚书60:9)
耶利米书:
列族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西番雅书:
他们各人,就是列族的众海岛,要在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华。(西番雅书2:11)
以及其它地方。“希腊”所表相同,这一点从圣言来看并不明显,因为希腊只在但以理书(8:21; 10:20; 11:2)、约翰福音(12:20)和马可福音(7:26)中被提及。“迦南地”是指主的教会,这地因此被称为“圣地”和“天上的迦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亚细亚”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可参看AR 11节);显然,“欧洲”是指那些即将拥有圣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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