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数目”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与尺寸或重量有关的东西;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数目”是指与品质有关的东西;此处他们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更大的数字,千相对较小,真理是多种多样的,而良善是简单的;还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因此,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够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其它地方也提到它们,如以下经文;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但以理书: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到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诗篇:
你必不怕在幽暗中爬行的瘟疫,午间荒废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又: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弥迦书: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万万千千。(民数记10:36)
在所有这些地方,“万”都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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