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219

219.“我要进到他

219.“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结合。“进去与他一同坐席”表示主与他结合,由于结合必须是相互的,所以经上也说“他与我”。“进去坐席”表示结合,这一点从主设立的圣餐明显看出来;通过圣餐,主与那些听见祂的声音,也就是说,相信圣言的人实现同在,但与那些照圣言生活的人实现结合;照圣言生活,就是做悔改的工作,并相信主。经上提到“坐席”和“主的晚餐”,因为晚餐是在晚上或傍晚进行的,而“晚上或傍晚”表示教会的末期。因此,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这时,教会的末期到来了,祂便与门徒一同坐席,设立了圣餐。“晚上或傍晚”表示旧教会的末期,“早晨”表示新教会的初期(可参看AR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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