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122

122.“石上写着新

122.“石上写着新名”表示他们将以这种方式拥有他们之前所没有的一种品质的良善。“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可参看AR 81节),故在此表示良善的品质。良善的一切品质都来自与它结合的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酒和水的饼和食物,它们不滋养人;这种良善也像没有汁液的果实。它看上去还像剥去叶子的树木,上面只挂着秋后残存的一些枯果。主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咸味,可用什么来调和它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马可福音9:49-50)

“盐”在此是指对真理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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