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108

108.“这些事是那

108.“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表示在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方面的主,邪恶和虚假通过这些真理被驱散。在第一章描述人子,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的地方,经上说: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这句话表示主通过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可参看AR 52节)。这话是说给并涉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只置于作为,丝毫不置于教义真理的人;因为他们忽略或轻视教义的真理,然而,这些真理又是必要的,所以后来他们被告知:

你当悔改,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启示录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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