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96.由于石鸟也代表那些唯独对知识感兴趣,缺乏爱的任何生命,因而缺乏任何属灵生命的人,所以我在此以附录的形式说明:唯有那些拥有天堂之爱,并拥有由此而来的知识之人才拥有属灵的生命。我还要说明:爱包含它所需的一切知识在里面。举个例子,地上的动物,以及空中的生物,就是鸟类,知道它们的爱所需的一切。这些爱是:养活自己、寻找安全的居所、繁衍后代、养育幼崽或幼雏、建造巢穴以预备过冬。因此,它们拥有它们所需的一切知识,因为这一切知识都包含在这些爱里面,并流入它们,如同流入它的真正容器。有些动物所具有的知识甚至令我们人类叹为观止。它们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称其为本能,但它属于它们的属世之爱。
人若拥有自己适宜的爱,就是对神对邻之爱(这爱是人适宜的爱,一种使人类有别于野兽的天堂之爱),那么不仅会拥有他所需的一切知识,还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这些会流入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这些爱。但由于人没有出生在这些爱中,而是出生在它们的反面,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所以他不得不出生在一切无知和知识的匮乏中。诚然,他通过神性方式被引向某种程度的聪明和智慧,然而不会实际获得其分毫,除非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被移除,因而通向对神对邻之爱的道路被打开。
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包含一切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一点从那些在世时拥有这些爱的人明显看出来。他们死后进入天堂时,便在那里拥有他们以前闻所未闻的那类知识和智慧。事实上,他们在那里和其他天使一样思考和谈论,所说的话无法形容,是他们的耳朵从未听过的,他们的头脑从来不知道的。原因在于,这些爱拥有接受这类事物的能力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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