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七、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
40.没有人能知道启示录这本书都表示并涉及什么,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整本书的内容都是以类似于旧约先知书的风格写成的,其中每个字都表示在字义上看不出来的某种属灵事物。此外,只有那些了解教会,直至它的末期是何情形的人才能按灵义来解释启示录的内容;这一切只能在天堂得知。这是启示录的主题,因为圣言的灵义处处都论述灵界,也就是天上和地上教会的状态。这就是为何圣言是属灵的,是神性。启示录按顺序详述了教会的状态。由此清楚可知,只有领受了关于天上教会的相继状态的启示之人才能解释启示录的内容。天上同样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接下来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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