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L61.涉及主的这些真理如今首次为人所知,因为启示录(21和22章)预言,在前教会结束之际,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个教义将在新教会占据首要地位。“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正是这个新教会;若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没有人能进入新教会。此外,我可以宣告:整个天堂都单单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来自主的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使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 23)
以前之所以没有从圣言看出这个教义,是因为即便以前看到它,它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天堂的势力。而世人就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此,如果之前关于主的这个教义真的被看到,魔鬼,即地狱,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这种地狱势力的状态被如今已经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击破。审判过后,也就是从现在起,凡渴慕的人都能被光照或启示,并获得智慧。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596, 597-603节),以及《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6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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