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7

L47.⑴“灵”表示

L47.⑴“灵”表示人的生命。这一点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当一个人死了时,就说他交出了他的灵;因此,灵在这层意义上表示呼吸的生命。“灵”这个词源自呼吸;这就是为何在希伯来语,“灵或呼吸”和“风”都是用一个词。人里面有两个生命源泉:一个是心脏运动,一个是肺呼吸。“灵”,以及“灵魂”真正表示的是来自肺呼吸的生命。该生命与来自理解力的人之思维行如一体,来自心脏运动的生命与他的意愿之爱行如一体,这一点在适当地方将会看到。在圣言中,“灵(或呼吸,气,气息)”表示人的生命,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夺去它们的呼吸(灵),它们就死亡,归回尘土。(诗篇104:29)

又:

祂记得他们不过是血肉,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灵)。(诗篇78:39)

又: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诗篇146:4)

以赛亚书:

希西家哀叹,他灵的生命就要离开。(以赛亚书38:16)

创世记:

雅各的灵就苏醒了。(创世记45:27)

耶利米书:

铸像本是虚假的,其中并无气息。(耶利米书51:17)

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这些枯骨如此说,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气息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于是,气息就进入枯骨,它们又活了。(以西结书37:5, 6, 9, 10)

路加福音:

耶稣拉着睚鲁女儿的手,她的灵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路加福音8:5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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