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L28.⑸“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是先知也被称为人子的原因。先知之所以被称为人子,是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在天堂,对圣言中提到的“先知”并没有其它理解;因为先知的灵义,和人子的灵义一样,是指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当论及主时,“先知”表示圣言本身。先知但以理就被称为“人子”,这可见于但以理书(8:17)。先知以西结被称为“人子”,这可见于以西结书(2:1, 3, 6, 8; 3:1, 3, 4, 10, 17, 25; 4:1, 16; 5:1; 6:2; 7:2; 8:5, 6, 8, 12, 15; 11:2, 4, 15; 12:2, 3, 9, 18, 22, 27; 13:2, 17; 14:3, 13; 15:2; 16:2; 17:2; 20:3, 4, 27, 46; 21:2, 6, 9, 12, 14, 19, 28; 22:18, 24; 23:2, 36; 24:2, 16, 25; 25:2; 26:2; 27:2; 28:2, 12, 21; 29:2, 18; 30:2, 21; 31:2; 32:2, 18; 33:2, 7, 10, 12, 24, 30; 34:2; 35:2; 36:1, 17; 37:3, 9, 11, 16; 38:2, 14; 39:1, 17; 40:4; 43:7, 10, 18; 44:5)。从引用的所有经文明显可知,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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