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2

L22.人若知道“神

L22.人若知道“神的儿子”在主里面表示什么,“人子”在主里面又表示什么,就能明白圣言的许多奥秘;因为主有时自称儿子,有时自称神的儿子,有时又自称人子,处处都是按着所论述的主题。当所论述的是祂的神性,祂与父为一,祂的神性能力,以及对祂的信和来自祂的生命时,祂就自称“儿子”和“神的儿子”,如在约翰福音(5:17-26)和别处。然而,在论述祂的受难,审判,祂的降临,以及总体上的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的地方,祂自称“人子”;其原因在于,那时祂被理解为与圣言有关。在旧约圣言,主被指定了各种名字,在那里名叫耶和华,耶,主,神,主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大能者,沙代,磐石,以及创造者,形成者,救主,救赎主,处处都按着所论述的主题。在新约圣言也是这样,在那里祂名叫耶稣,基督,主,神,神的儿子,人子,先知,羔羊,以及其它名字,处处也是按着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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