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L21.如今许多人只是把主看作跟他们自己一样的一个普通人,因为他们只想到祂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而事实上,祂的神性和祂的人性不可能分离。因为主是神和人,主里面的神和人不是两个,乃是一个位格;事实上,完全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人;这符合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由教会会议所制定,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因此,为免得将来有人在思想上将主里面的神性和人性分开,我恳请他读一下前面从路加福音中所引用的那些经文,以及下面从马太福音中所引用的经文:
耶稣基督的降生是这样的:祂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没有同居以前,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想着这些事的时候,看哪,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向他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然后,约瑟睡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吩咐他的,把他的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从这些话,以及路加福音中关于主降生的记载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明显可知,“神的儿子”就是从耶和华父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耶稣,所有先知书和诗篇直到约翰,都在预言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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