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真实的基督教 #727

727.众所周知,在

727.众所周知,在世上,联结或亲密的友谊和关系是通过邀请赴宴和宴会或筵席来培养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发出邀请的人有某种目的,以促进共识或友谊;旨在实现属灵目的的邀请更是如此。古代教会和初期基督教会的筵席是仁爱的筵席。在这些场合,客人们互相鼓励,彼此坚固,继续以真诚的心来敬拜主。以色列人在会幕旁一起吃祭物,只表示一致敬拜耶和华;因此,他们所吃的肉,作为祭物的一部分,被称为神圣(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那么,为什么在为全世界的罪而献自己为祭的主的圣餐上的饼和酒,甚至逾越节的肉,不应该被称为神圣呢?

此外,通过圣餐与主的结合,可通过出身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几个家庭的联结或纽带来说明。那些有血缘关系,并按顺序有姻亲和亲属关系的人都来自这个祖先,他们都从初始血统中获得了某种东西;或说第一代由兄弟姐妹组成,后面的世代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关系,他们都以某种方式而与初始祖先联系在一起。他们由此继承或获得的,不是肉和血,而是通过肉和血所继承的某种东西,也就是相似的灵魂和由此而来的相似的兴趣或倾向,他们由此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本身通常出现在他们的脸上和举止或习惯上;因此,他们被称为一体(如创世记29:14; 37:27; 撒母耳记下5:1; 19:12-13; 以及别处)。

与主的结合也是如此,主是所有信徒和蒙福者的父。与祂的结合通过爱和信仰实现,通过爱和信仰如此结合的两者被称为一体。因此,主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谁看不出,实现这一点的,不是饼和酒,而是饼所指的爱之良善和酒所指的信之真理,它们是主自己的,唯独从主发出,也唯独由主分发?此外,一切结合都是通过爱实现的,而爱不是没有信靠或倚靠的爱。就让那些认为饼就是肉,酒就是血,不能将自己的思维提升超越这种信仰的人留在他们的信仰中吧;然而,他们不能没有这个真理:它里面有某种最神圣的事物实现与主的结合,这种事物被赋予了人,并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尽管它实际上始终属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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