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第十三章 圣餐
I.不知道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就不可能知道圣餐的功用和益处
698.这一点在洗礼一章中得到了部分解释,那里说明,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就不可能知道这两项圣礼,即洗礼和圣餐涉及什么、产生什么影响(可参看TCR 667-669节)。这里说“不知道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就不可能知道圣餐的功用和益处”;这是一回事,因为通过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在天堂变成属灵意义,即灵义;因此,这两层意义是相互对应的。所以,凡知道对应关系的人都能理解灵义。至于什么是对应关系,它们的性质是什么,可从头到尾参看圣经那一章(TCR 189-281节),也可参看对十诫,从第一诫到最后一诫的解释(TCR 282-335节),尤其参看《揭秘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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