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398.(2)良善和真理。
(a)宇宙中所有处于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凡不与这两者有关的事物,都不能存在于天堂中或世界上。这是因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从神发出,而一切事物都来自神。
(b)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两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结合;这种知识对教会之人来说尤其必要,因为正如天堂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教会的一切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c)按照神性秩序,良善和真理应结合,而不是分离,因此它们应为一,而不是二。因为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天堂也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教会必须结合在一起。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而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天堂和教会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以真理接受神性良善。
(d)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无一来自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教会之人也是如此。
(e)既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像一种婚姻,那么很明显,良善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爱良善,各自都渴望与对方结合。没有这种爱和这种渴望的教会之人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还不在他里面,因为正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教会。
(f)良善多种多样。一般来说,有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这两者在真正的道德良善中结合在一起。正如良善有很多种,真理也有很多种,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g)良善和真理怎样,邪恶和虚假在相反的意义上也怎样。也就是说,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有违反神性秩序的事物则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再者,正如良善喜欢与真理结合,真理喜欢与良善结合,邪恶则喜欢与虚假结合,虚假喜欢与邪恶结合。此外,正如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是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产生的,一切非理性或疯狂和愚蠢都是从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中产生的。从内层来看,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不是婚姻,而是通奸。
(h)既然邪恶和虚假是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那么很明显,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良善也不能与邪恶之虚假结合。如果真理与邪恶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它被歪曲了;如果良善与邪恶之虚假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它被玷污了。但不是邪恶之虚假的虚假可以与良善联结。
(i)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都不能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邪恶是良善,因而相信自己的虚假是真理。而另一方面,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能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是因为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都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都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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