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197.在启示录,经上如此描述新耶路撒冷:
城内有光,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她有墙既大又高,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写在上头。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城墙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墙的建筑是碧玉造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橄榄石、水苍玉、黄玉、绿玉髓、风信子石、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纯金的,好像透明的玻璃,并且是四方的,长宽高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 12, 16-21)
这一切细节都需要属灵地来理解,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新耶路撒冷”是指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如《揭秘启示录》(880节)所说明的。既然“耶路撒冷”在此表示教会,那么可推知,论及作为城的耶路撒冷的一切,如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以及它们的尺寸,都包含灵义,因为凡与教会有关的东西都是属灵的。在《揭秘启示录》(896-925节),我已经说明这些事物表示什么;因此,进一步解释是多余的。从那里知道前面描述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就足够了;没有灵义,我们无法在那里所写的细节中看到与教会有关的任何东西;如城是纯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宝石的;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城墙有一百四十四肘;城的长、宽、高都是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然而,凡从对应的知识中了解灵义的人都理解这一切;例如,城墙及其根基表示新教会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数字12、144、12000表示教会的一切,即总体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或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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