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真实的基督教 #139

139.(1)圣灵是

139.(1)圣灵是神性真理,也是从那一位神,即从主神救主那里发出的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神性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严格来说,圣灵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在这层意义上,主自己就是圣灵。但由于当今教会,用“圣灵”这个词来描述神性运作,神性运作实际上是称义的过程,所以这就是此处赋予圣灵的含义,也是主要论述的主题。这样做的另一个原因是,神性运作是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发出之物与发出它的那一位是一个,具有同一本质,就像灵魂、身体和从它们发出之物这三者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样,这个本质在人里面是纯粹的人性,但在主里面既是神性,同时也是人性;荣耀之后,这些就合一,就像在先之物与其在后之物,或本质与其形式合一一样。因此,被称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个要素在主里面为一。

前面已经说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或神性真实(Divine verity)。圣灵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耶和华的灵必停留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理解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祂必以口中的棒击打地,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1, 2, 4, 5)

又:

他必像狭急的洪水而来;耶和华的灵必举起旗帜反对他;然后一位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此,耶和华膏我去报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又:

这是我的约;我在你身上的灵,我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59:21)

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所以从祂发出的一切都是真理,这就是保惠师的意思,保惠师也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要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 15)

我要求父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世界不能接受祂,因为它看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并且要在你们里面。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必看见我。(约翰福音14:16-19)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祂被称为圣灵。(约翰福音14:26)

主所说的“保惠师”或“圣灵”是指祂自己,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世界不认识祂”:

你们却认识祂;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必看见我。(约翰福音14:17-19)

另一处:

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20)

以及这些话:“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从我领受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