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54.有这样一种表象:无限与有限之间不可能存在结合,因为它们之间没有比率关系,并且有限不能包含无限。然而,结合是有可能的,既因为无限从它自己创造一切事物,如《圣爱与圣智》一书(282–284节)所说明的,还因为有限事物中的无限必然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之物,在有限存在物看来,这无限似乎能如同在它们自己里面。因此,有限与无限之间存在一种比率关系是有可能的,但这种比率关系不是来自有限,而是来自有限里面的无限。此外,有限存在物以这种方式就能包含无限之物。这意思不是说在它自己里面的有限存在物本身,而是说仿佛在它自己里面、源于它里面来自它自身的无限的有限存在物。关于这些事,下文会有更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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