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312.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让我们尝试通过属世良善和真理与属灵良善和真理之间的类比来进行论证。先从提问在我们眼里,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良善开始。在我们眼里,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美丽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快乐的东西吗?因为快乐是在看见美丽的东西中被感觉到的。对我们的听觉来说,真理和良善是什么呢?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和谐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愉悦的东西吗?因为愉悦是在听见和声中被感觉到的;其它感觉也是如此。这清楚表明什么叫属世的真理和良善。现在考虑一下什么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属灵的真理不就是属灵事件和物体中的美丽、和谐之物吗?属灵的良善不就是源于对美丽、和谐的感觉的快乐、愉悦吗?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能论及这一个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那一个的,也就是说,论及属灵之物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属世之物的。论到属世之物,我们会说,美丽与快乐从物体流入肉眼,和谐与愉悦从乐器流入耳朵。心智的器官物质有什么不同吗?或说,还有别的东西适用于心智的器官物质吗?论到心智的器官物质,我们会说,事情正在它们里面发生;论到肉体器官,我们会说,事物正在流入它们。但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说事物正在流入?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如果又问,为什么说事情正在里面发生?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因此,正是距离的表象使得人们对自己所思想和感觉到的东西有一种相信,对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却有另一种相信。然而,一旦知道,属灵之物不像属世之物那样在距离中,这一切就会瓦解落空。请想想太阳和月亮,或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在思维中,它们之间有什么距离吗?只要这种思维不与视觉或听觉经验绑在一起,是没有距离的。那么为何说服自己相信,因为思维里面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所以良善和真理,以及邪恶和虚假住在里面,而不是流入的?
对此,我补充一个在灵界司空见惯的经历。一个灵人能把他的思维和情感注入另一个灵人,而后者意识不到这不是他本人的思维和情感的一部分。在灵界,他们把这种情形称为在别人里面思考,或从别人思考。这种事我见过上千次,我都亲身经历过上百次,那时,距离的表象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一旦知道这些思维和情感是别人注入的,他们就感到气愤,并转身离去;不过,他们仍承认内在视觉或思维里面没有距离的表象,或可感知到的距离,除非它被内在视觉,或外在视觉,就是肉眼察觉。这使得他们能认识到:有一种流注存在。
对此,我补充我自己的日常经历。恶灵经常将邪恶和虚假注入我的思维;这些邪恶和虚假在我看来,似乎就在我里面,来自我自己,也就是说,就好像是我自己想到了它们。但我知道它们是邪恶和虚假,所以就设法弄清是谁注入它们,然后查出做这事的人,并把他们赶走。这些人离我很远。这一切清楚表明,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一切良善及其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两者都看似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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